【感控管理】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管理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预防。
二、对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管路一次性使用,并定期清洗和消毒水处理设备、储水罐、反渗水管路及水处理系统,并有登记。
三、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首次透析患者进行HBV、HCV、HIV和梅毒标志物检测,每半年复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四、急诊透析患者在免疫结果未报告之前,按照感染患者处理使用急诊透析机,并做好记录。
五、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等物品一人一用一更换,如有污染,随时更换。
六、传染病和特殊感染患者在隔离透析间进行透析,固定床位,固定工作人员,专机透析,用后物品应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应除去中包装,清洁物品、消毒物品、一次性无菌物品和灭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每日进行检查,确保各类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菌物品存放柜应每日进行清洁,灭菌物品按日期依次放入柜内,不得有过期物品,过期应重新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八、常用无菌容器一经打开使用,超过24h必须进行灭菌,无菌持物桶及干缸每4h更换一次。可复用透析器应标注患者姓名、复用次数和消毒日期。
九严格医院感染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1次,菌落数≤4cfu/(9cm.平皿.暴露5min);内毒素每季度监测一次,含量≤1EU/ml;每月对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检测,透析用水细菌菌落数≤100cfu/ml,透析液细菌菌落数≤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医务人员手卫生每季度监测一次,细菌菌落数≤10cfu/cm2。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存在严重隐患时,应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改正。
十、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当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擦拭。
十一、 医疗废物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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