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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要求
4.1 医院
4.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也就是:可以按照2005年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但是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做。要有独立的清洗消毒灭菌间,洗消不能在诊室内进行。当然最好都集中到供应室去。
c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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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还是科室自己清洗,送供应室消毒、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