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梅毒职业暴露吗?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5-1-27 10:52 编辑


请教各位老师,我院一位护士在给梅毒患儿洗澡时,接触了患儿的尿液,该护士手上皮肤有破溃,请问这算职业暴露吗?需要预防用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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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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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即可。

txyy_y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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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尿液中含病毒量是很低的,但不是没有,所以应该算职业暴露,血液/体液暴露接触,安全起见打苄星青霉素240万U。

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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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发表于 2015-1-27 09:34

清洗消毒即可。



星火老师,那需要填写职业暴露卡、追踪吗

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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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3楼的意见,另外随后1、3月,随访监测TPPA

无灾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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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职业暴露,预防用药苄星青霉素240万U。

gsqq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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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职业暴露总能找到违规操作的原因,大家还是遵守操作规则好。

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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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3楼老师意见,应该算职业暴露,血液/体液暴露接触,安全起见打苄星青霉素240万U。

江南水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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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防护不到位,既然手部皮肤有破溃,为什么不戴手套?而且还知道是梅毒患儿。所以一定要强调标准预防,这种情况感染的可能性极小,不放心就打针、随访。

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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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说得对,其实是一个陈旧性伤口,而且事先并不知道是梅毒患儿,知道患儿有梅毒时当事人很紧张。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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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职业暴露,虽然感染性小,但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是预防性用药。

寒月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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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这个肯定是职业暴露,但用不用药,需要院感和感染病科医生评估具体情况,还要看被暴露人的意愿。

樱花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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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临床上的标准防护真的太重要了!

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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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到了患儿(患儿是1月8日出生的)的检验报告单,梅毒螺旋体抗体(TP)12.17(+),梅毒(RPR)(-)。

一片自由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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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职业暴露,关于用不用药,需要院感和感染病科医生评估具体情况,如患儿的感染性,保障起见预防用药放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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