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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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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5-12-24 12:00 4.3 医疗器材 4. 3.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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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15-12-25 13:00 个人认为门把手和电话听筒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应该算环境物体表面,按环境物体表面的要求,一类二类环 ...
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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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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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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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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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门把手和电话听筒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应该算环境物体表面,按环境物体表面的要求,一类二类环境是小于等于5CFU/件、三类四类是小于等于10CFU/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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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老师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应该算环境物体表面的观点,可是一类二类环境是小于等于可5CFU/件,三类四类是小于等于10CFU/件,这个标准相比规则的物表≤5CFU/cm2或≤10CFU/cm2是有些低,对吗?
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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