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追踪的困惑
各位老师:
1、HBV、HCV、梅毒、HIV职业暴露后追踪时间如何确定?有具体划分标准吗?
2、是不是一旦发生类似针刺伤的职业暴露,不管病人是阳性还是阴性应该将暴露者所有血源性疾病的指标检查一遍?
3、如何告知医务人员的追踪检查计划?
4、要不要考虑病人的潜伏期的问题?
谢谢各位指点
1、HBV、HCV、梅毒、HIV职业暴露后追踪时间如何确定?有具体划分标准吗?
2、是不是一旦发生类似针刺伤的职业暴露,不管病人是阳性还是阴性应该将暴露者所有血源性疾病的指标检查一遍?
3、如何告知医务人员的追踪检查计划?
4、要不要考虑病人的潜伏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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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7-23
国卫办疾控发〔2015〕38号
随访期是指发生职业暴露之后6个月。处置机构应当分别在暴露24小时内及之后的第4、8、12周和第6个月抽血复查。对于暴露者存在基础疾患或免疫功能低下,产生抗体延迟等特殊情况的,随访期可延长至1年。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业暴露处置工作需要,指定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和相关服务信息。
这样的话,如果可疑HIV感染,报辖区处置医院就行了,随访工作就由他们来做了,本院不用做了,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