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新的血液透析监测标准执行落地?欢迎讨论

血液透析室是医院感染重点监管部门,新的透析用水、透析液的内毒素质控标准和微生物检测质控标准自2017年就要开始执行了,理论是非常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很多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个标准的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给血液透析监测的监管带来难度。下面2个问题,欢迎大家谈谈看法和实际做法。

     1、很多医院的内毒素不能够检测,多数送往能够检测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但是现在也出现了第三方的检测单位,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是这类机构如何监管,谁来监管以保证检测质量,尤其内毒素类检测、微生物检测,因为在对其他医院检查过程中发现,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于内毒素和微生物培养的报告书写不规范(当时忘记拍照片了,遗憾)、比对标准是规范上没有见到的,从报告单看是符合要求的,没有超标,可是按照医院感染相关标准就是不符合要求的,足以看出,这类单位的检验人员并没有经过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感染控制的意识。像这类报告,作为医院是认可还是不认可,院感部门如何监管这类报告?

     2、对于微生物检测方法也发生的改变,细菌培养的温度不在是35-37℃,时间也不在是48小时,大家所在医疗机构的微生物室能够达到这个要求么?这条标准如何执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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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透析用水、透析液的内毒素质控标准和微生物检测质控标准自2017年就要开始执行了。通过学习理解,透析用水的微生物指标没变,仍为小于等于100。只是培养基和培养条件变了。培养基可以购买,培养箱温度是可以调节的。主要是内毒素的质控标准提高了,在采样和检测时就要注意尽量使用无热源容器,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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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问题是个门外汉,我想说的是:第三方的监测单位是否应该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后才可以从事此项工作呢?当然,他们要挣这份钱,就要求他们按照标准方法来做,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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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师说的第1点,出现报告不规范的情况,肯定要和检验科沟通,即使是第三方检测也要求按规范报告。第2点细菌培养温度控制可以在室温下培养(空调控制室温),把培养皿放在专用箱子里,培养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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