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性肺炎属于医院感染的范畴吗?

按照2001年版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属于医院感染,在院感监测过程中发现我院产科不断有出生后胎粪吸入的患儿收住新生儿科,但是医生强调,胎儿在母体内处于宫内窘迫状态也会在胎内产生呼吸动作,造成误吸,并不是在分娩过程中,不应该属于院内感染。
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果真应该排除院内感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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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如果是偶尔发生一例吸入性肺炎,医生解释为“胎儿在母体内处于宫内窘迫状态也会在胎内产生呼吸动作,造成误吸,并不是在分娩过程中,不应该属于院内感染”我觉得还是说的过去的,毕竟我们谁也不敢肯定新生儿到底是在宫内,还是在分娩过程中发生的误吸。但是,如果如老师所说的“发现我院产科不断有出生后胎粪吸入的患儿收住新生儿科”,就应该好好调查调查了,是不是同一个医生?产妇分娩前病程记录有没有什么问题?总不能每个新生儿都有宫内窘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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