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疫苗如何处理?

近日,遇到一个烦心的事情:新租赁的分院区有一批以前单位遗留的过期疫苗未处置,请教各位老师:此批过期疫苗该如何处理?我们曾询问我市疾控中心的不同人员,给出了两种答案:一是直接按药物性废物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一是需高压灭菌后再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这两种答案让我们纠结,怎么办呢?
附:图片
2016.12.29处理结果:      感谢论坛各位老师的关注及指点,经多次与原单位及相关单位沟通,事情最终得到解决,由原单位运走,交上级疾控中心集中处理。
再次感谢论坛的各位老师!
过期疫苗处理标准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8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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