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房
2014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5.5.13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妇科应设置检查和治疗用房
2.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请问老师:“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怎么理解啊?谢谢!
1.妇科应设置检查和治疗用房
2.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请问老师:“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怎么理解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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