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工作人员被甲醛熏伤眼睛,是否属于职业暴露

请问各位老师,我院病理科的甲醛溢撒,病理科工作人员的眼睛被熏得刺疼不适,请问这是否属于职业暴露?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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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毒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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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应该属于职业暴露。处理措施:1、立即脱离暴露环境;2、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病理科应该安装有洗眼器。

佳蕙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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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职业暴露呀,找眼科医师诊治。

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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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老师的意见,按职业暴露处理

臻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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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的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这个应该是化学性职业暴露了。

澄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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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职业暴露,但不应该归院感科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明确说只负责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

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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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凤 发表于 2015-11-3 13:11

属职业暴露,但不应该归院感科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明确说只负责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



赞同!属于职业暴露,像放射、化学因素暴露不属于医院感染管理科管理。

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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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定是职业暴露呀!

道济天下之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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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八条,以上几位老师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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