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在上,我不医闹:医院在这次感染事故中有责任吗?

关于高**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期间

即将出院时突发医院感染致死的问责

一、        基本情况

姓名:高**      性别:女           年龄:58岁

就诊医院:*省人民医院;科别:脑外科II

入院时间:2014年9月23日;入院诊断:脑膜瘤;

手术名称: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2014年9月29日)、脑室钻孔伴脑室引流术(2014年10月14日、未完成)

主刀医师:刘*;住院医师:陈*;管床医师:李*;

二、        住院经过

2014年9月23日办理入院手术,入院前患者偶有头晕症状,在当地医院进行影像检查后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入院后进行常规检查,其他状况良好。2014年9月29日在排除手术禁忌症后在全麻下行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术后审清、精神可。心肺(—),腹软,四肢活动可。术后病理示:脑膜瘤,WHOI级。术后恢复较好,但在9月30日下午1时左右,患者突发癫痫,持续时间3-4分钟,经注射药物后得到控制,但左侧肢体受到影响,患者至10月7日,身体进一步恢复,能在床上坐立,自行用右手吃饭,在家属搀扶下能够进行行走,“再过一周就能出院”(李征语)。10月8日,患者开始发热,10月9日,继续发热。10日患者继续发热,予以腰椎穿刺,细胞数显示198/ul,未作跟进处理。10日下午患者再发癫痫,持续时间8分钟左右,同日下午6时左右,管床医师进行手术部位的皮下积液抽取,未见有积液,同日夜间患者持续抬手摸头,家属均制止,多次询问值班医师,均答“手术部位发痒”,未作进一步检查。至当夜凌晨,家属发现鲜血已渗出绷带,遂唤值班医师,行缝合术止血。11日(周六)患者意识开始模糊,不能言语。12日(周日)中午再次腰穿并置管,脑脊液细胞数为15390/ul,管床医师告知家属患者非常危险,并被告知“细胞数超过10000极有可能回不去了”(住院医师季*语)。13日晚脑脊液培养回示:产酸克雷伯氏菌。14日下午行脑室钻孔伴外引流,发现硬膜下有脓性分泌物,遂停止手术,并被告知,“一是局部感染,尚有希望;二是弥漫性感染,那就没有希望了”(主任医师赵**语)。15日下午5时冒着生命危险(被告知运送途中和检查过程中均有可能死亡,并签字)行头颅MR检查,显示脑室内积脓,脑室系统扩大。告知家属在另一感染较轻脑室钻孔伴外引流,同时去除原手术部位骨瓣等手术方案,并被告知手术风险极大,且术后恢复不明。家人经商议,万般痛苦地决定放弃,并出于对患者生前的愿望尊重,于10月19日转出*省人民医院。患者于10月20日下午去世。

三、        协商经过

患者家属在患者术后恢复过程中,实行的是24小时看护,院方实施的是I级护理。在病情恶化的过程中,多次与住院医师陈*协商交流,并对部分操作提出疑问,均未得到满意答复,且态度蛮横,认为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缺乏医学常识。之后,在与主刀医师刘*协商交流的过程中,刘*医师承认存在医院感染的可能性。但并未承认院方有过错行为,只是认为病情由好转走向恶化的原因是颅内感染,但感染原因不明。

四、        问题焦点

患方认为,造成颅内感染的原因是院方造成,存在明显过错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一)伤口处理不当所致

1.经主刀医师、神经外科主任刘*医师说,术后伤口换药、清洗工作应在手术后2-3天进行。但此项工作是在10月6日完成,即术后第7天才进行。伤口换药处置明显不当!管床医师李*的理由竟是国庆放假不上班。

2.10月6日进行分阶段拆线后进行了包扎,当时患者家属提醒李*包扎不到位,但未引起重视,包扎处于随时脱落的状况。到10月7日晨查房时,住院医师陈*认为“那就是个摆设”,吩咐叶**医师重新包扎。伤口包扎处置不当明显,造成伤口感染,直接导致10月8日开始发热,引发感染。

3.10月10日进行腰椎穿刺术后,在发热原因不明、细胞数上升的前提下,管床医师并未引起高度重视,独立进行皮下积液的抽取工作,直接导致夜间伤口大出血,浸透整个绷带,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加重了术后感染。

(二)延误治疗时机所致

4.10月8日-9日,患者发热,院方未有效进行前后联系,进行可预防、可预见措施,只是简单进行物理降温,失去感染前期治疗的最佳诊断时机,给患者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5.10月11日,在病患家属反复强调患者反复摸头,极有可能是头部不适的情况下,当晚值班医生未作查看,简单认为“伤口发痒”,直至凌晨1时左右发生大面积渗血,延误治疗,加速了感染。

6.在10月12日晨查房时,患者家属要求是否需要根据夜间出血的情况进行CT或核磁共振检查,住院医师陈*明确答复“不需要”,延误探明病原的时机,也直接导致10月14日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核磁共振。

7. 12日(周日)中午再次腰穿并置管,下午被告知脑脊液细胞数为15390/ul时,院方仅安排另一位住院医师季*找患者家属谈话,虽告知细胞数超过10000时是极其凶险的,且“极有可能回不去”(季*语),但未见院方有任何及时跟进措施。

8.10月13日,院方进行了会诊,上午联系的会诊,各科室人员却姗姗来迟,至下午5时左右才见有人到达。会诊各科室中仅有呼吸科医师进入病房探查,心脏科医师甚至连患者都没看,就盲目下达各种常规措施,甚至在李*询问如何用药时,极不耐烦地回复说“就照说明书上用”。联系的感染科医师始终未见。此项会诊仅是在管床医师的组织下进行,未见有任何效果,且加重了患者的频繁换药,结果只是延误有效的诊断。

(三)护理不当所致

9.院方分析感染的原因可能跟患者体质有关。院方在明知此事的情况下,术后第2天暂停营养液的输入,且发生护士擅自违反医嘱,退订营养液的情况,使得患者体质得不到保证,引发感染。

10.院方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况。在术后患者康复过程中,因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未能有效协调,造成抗癲痫药出现连续注射的情况,在患者家属的强烈抗议下才停止。可住院医师陈*在患者家属交涉的过程则轻描淡写地说“就是打了两针也没有什么问题”。荒谬至极!

11.个别护士存在注射不当的行为。在第1次手术恢复的过程中,个别护士采取一个针头注射两种不同药剂的情况,在两个护士争执不下的情况,患者家属请来主管护师吴**裁定,吴**护士长当场认定以前的同一针头注射两种不同药剂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换注射筒的过程中容易引发感染,并严肃批评了当事护士。

12.院方存在预防感染不力的问题。10月12日,管床医师李*单独一个人在普通病房进行置管腰椎引流术(是否符合《江苏省脑脊液置换技术管理规范》?),在引流过程中,要求护士取来注射筒,该护士在未经任何消毒措施的情况下拿来注射筒并擅自打开原包装直接递给医师。在患者家属的强烈要求和示范下,该护士重新拿取,但仍未经任何消毒处理。此类事件是在患者及其家属眼前发生,充分暴露出院方对感染的预防极不重视,造成患者出现感染。

综上所述,患方认为,患者术后8天出现感染的主要原因是伤口处理不当、延误治疗时机和护理不当所致,院方存在着明显的过错行为,应对患者的濒临死亡和最终离世负有主要责任!

因本人医学知识匮乏,垦请各位高人指点,上述12个问题医院存在过错吗?过错的责任有多大?家人现已崩溃,只求确认一个事实,医院在这次感染事故中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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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顶一下,请求各位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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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期间

即将出院时突发医院感染致死的问责

一、        基本情况

姓名:高**      性别:女           年龄:58岁

就诊医院:*省人民医院;科别:脑外科II

入院时间:2014年9月23日;入院诊断:脑膜瘤;

手术名称: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2014年9月29日)、脑室钻孔伴脑室引流术(2014年10月14日、未完成)

主刀医师:刘*;住院医师:陈*;管床医师:李*;

二、        住院经过

2014年9月23日办理入院手术,入院前患者偶有头晕症状,在当地医院进行影像检查后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入院后进行常规检查,其他状况良好。2014年9月29日在排除手术禁忌症后在全麻下行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术后审清、精神可。心肺(—),腹软,四肢活动可。术后病理示:脑膜瘤,WHOI级。术后恢复较好,但在9月30日下午1时左右,患者突发癫痫,持续时间3-4分钟,经注射药物后得到控制,但左侧肢体受到影响,患者至10月7日,身体进一步恢复,能在床上坐立,自行用右手吃饭,在家属搀扶下能够进行行走,“再过一周就能出院”(李征语)。10月8日,患者开始发热,10月9日,继续发热。10日患者继续发热,予以腰椎穿刺,细胞数显示198/ul,未作跟进处理。10日下午患者再发癫痫,持续时间8分钟左右,同日下午6时左右,管床医师进行手术部位的皮下积液抽取,未见有积液,同日夜间患者持续抬手摸头,家属均制止,多次询问值班医师,均答“手术部位发痒”,未作进一步检查。至当夜凌晨,家属发现鲜血已渗出绷带,遂唤值班医师,行缝合术止血。11日(周六)患者意识开始模糊,不能言语。12日(周日)中午再次腰穿并置管,脑脊液细胞数为15390/ul,管床医师告知家属患者非常危险,并被告知“细胞数超过10000极有可能回不去了”(住院医师季*语)。13日晚脑脊液培养回示:产酸克雷伯氏菌。14日下午行脑室钻孔伴外引流,发现硬膜下有脓性分泌物,遂停止手术,并被告知,“一是局部感染,尚有希望;二是弥漫性感染,那就没有希望了”(主任医师赵**语)。15日下午5时冒着生命危险(被告知运送途中和检查过程中均有可能死亡,并签字)行头颅MR检查,显示脑室内积脓,脑室系统扩大。告知家属在另一感染较轻脑室钻孔伴外引流,同时去除原手术部位骨瓣等手术方案,并被告知手术风险极大,且术后恢复不明。家人经商议,万般痛苦地决定放弃,并出于对患者生前的愿望尊重,于10月19日转出*省人民医院。患者于10月20日下午去世。

三、        协商经过

患者家属在患者术后恢复过程中,实行的是24小时看护,院方实施的是I级护理。在病情恶化的过程中,多次与住院医师陈*协商交流,并对部分操作提出疑问,均未得到满意答复,且态度蛮横,认为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缺乏医学常识。之后,在与主刀医师刘*协商交流的过程中,刘*医师承认存在医院感染的可能性。但并未承认院方有过错行为,只是认为病情由好转走向恶化的原因是颅内感染,但感染原因不明。

四、        问题焦点

患方认为,造成颅内感染的原因是院方造成,存在明显过错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一)伤口处理不当所致

1.经主刀医师、神经外科主任刘*医师说,术后伤口换药、清洗工作应在手术后2-3天进行。但此项工作是在10月6日完成,即术后第7天才进行。伤口换药处置明显不当!管床医师李*的理由竟是国庆放假不上班。

2.10月6日进行分阶段拆线后进行了包扎,当时患者家属提醒李*包扎不到位,但未引起重视,包扎处于随时脱落的状况。到10月7日晨查房时,住院医师陈*认为“那就是个摆设”,吩咐叶**医师重新包扎。伤口包扎处置不当明显,造成伤口感染,直接导致10月8日开始发热,引发感染。

3.10月10日进行腰椎穿刺术后,在发热原因不明、细胞数上升的前提下,管床医师并未引起高度重视,独立进行皮下积液的抽取工作,直接导致夜间伤口大出血,浸透整个绷带,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加重了术后感染。

(二)延误治疗时机所致

4.10月8日-9日,患者发热,院方未有效进行前后联系,进行可预防、可预见措施,只是简单进行物理降温,失去感染前期治疗的最佳诊断时机,给患者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5.10月11日,在病患家属反复强调患者反复摸头,极有可能是头部不适的情况下,当晚值班医生未作查看,简单认为“伤口发痒”,直至凌晨1时左右发生大面积渗血,延误治疗,加速了感染。

6.在10月12日晨查房时,患者家属要求是否需要根据夜间出血的情况进行CT或核磁共振检查,住院医师陈*明确答复“不需要”,延误探明病原的时机,也直接导致10月14日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核磁共振。

7. 12日(周日)中午再次腰穿并置管,下午被告知脑脊液细胞数为15390/ul时,院方仅安排另一位住院医师季*找患者家属谈话,虽告知细胞数超过10000时是极其凶险的,且“极有可能回不去”(季*语),但未见院方有任何及时跟进措施。

8.10月13日,院方进行了会诊,上午联系的会诊,各科室人员却姗姗来迟,至下午5时左右才见有人到达。会诊各科室中仅有呼吸科医师进入病房探查,心脏科医师甚至连患者都没看,就盲目下达各种常规措施,甚至在李*询问如何用药时,极不耐烦地回复说“就照说明书上用”。联系的感染科医师始终未见。此项会诊仅是在管床医师的组织下进行,未见有任何效果,且加重了患者的频繁换药,结果只是延误有效的诊断。

(三)护理不当所致

9.院方分析感染的原因可能跟患者体质有关。院方在明知此事的情况下,术后第2天暂停营养液的输入,且发生护士擅自违反医嘱,退订营养液的情况,使得患者体质得不到保证,引发感染。

10.院方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况。在术后患者康复过程中,因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未能有效协调,造成抗癲痫药出现连续注射的情况,在患者家属的强烈抗议下才停止。可住院医师陈*在患者家属交涉的过程则轻描淡写地说“就是打了两针也没有什么问题”。荒谬至极!

11.个别护士存在注射不当的行为。在第1次手术恢复的过程中,个别护士采取一个针头注射两种不同药剂的情况,在两个护士争执不下的情况,患者家属请来主管护师吴**裁定,吴**护士长当场认定以前的同一针头注射两种不同药剂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换注射筒的过程中容易引发感染,并严肃批评了当事护士。

12.院方存在预防感染不力的问题。10月12日,管床医师李*单独一个人在普通病房进行置管腰椎引流术(是否符合《江苏省脑脊液置换技术管理规范》?),在引流过程中,要求护士取来注射筒,该护士在未经任何消毒措施的情况下拿来注射筒并擅自打开原包装直接递给医师。在患者家属的强烈要求和示范下,该护士重新拿取,但仍未经任何消毒处理。此类事件是在患者及其家属眼前发生,充分暴露出院方对感染的预防极不重视,造成患者出现感染。

综上所述,患方认为,患者术后8天出现感染的主要原因是伤口处理不当、延误治疗时机和护理不当所致,院方存在着明显的过错行为,应对患者的濒临死亡和最终离世负有主要责任!

因本人医学知识匮乏,垦请各位高人指点,上述12个问题医院存在过错吗?过错的责任有多大?家人现已崩溃,只求确认一个事实,医院在这次感染事故中有责任吗?

我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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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找不到人请教,在线等高人指点!

126094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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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一部侵权法可以参考。

相约感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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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医院感染的原因很多,真的要查明感染原因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

无声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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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要在这里发此贴?你与患者什么关系?最好交给当地有关部门定夺吧。。。。。。。要知道,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法治中国!!

Apg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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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很能理解你失去亲人的心情。但是你在这里发帖说明你很不冷静。

我们这里并不是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也不是医院的院办,即使有人提了设想,也不能作为证据。一切的一切请律师,走司法程序,鉴定。谢谢。

W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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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国情不适合医闹,走司法程序吧,每个医生都不希望自己精心治疗的病人出现问题。

我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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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患者的直系亲属,发帖时隐去医院名称,只是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本人并不想医闹,也知道相关程序,只是想得到更多的解释。谢谢!

txyy_y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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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个说法 发表于 2014-10-28 07:29

我是患者的直系亲属,发帖时隐去医院名称,只是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本人并不想医闹,也知道相关程序,只是 ...



发生医院感染有很多原因的,有些感染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卫生部规定清洁切口的感染率≤1.5%。发生了感染,要调查很多东西,光您这样发个贴我们是无法判断的,还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希望您走法律途径,调查清楚给患者、患者家属一个交代,也给医院一个交代。如果是医院的问题,医院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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