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的判定标准的疑惑?
GB15982-2012:4.1.1和4.3.3分别规定:
3类环境物体表面≤10cfu/cm2
医疗器材: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菌落总数≤200cfu/件
——当二者发生重合,该按哪个标准判定?
举例:产房的听诊器、婴儿室的测黄疸仪。
3类环境物体表面≤10cfu/cm2
医疗器材: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菌落总数≤200cfu/件
——当二者发生重合,该按哪个标准判定?
举例:产房的听诊器、婴儿室的测黄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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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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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b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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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静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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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作为Ⅱ类环境的产房的听诊器,监测结果安哪个判定呢?
禅静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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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属于2类环境;听诊器表面的采样算不算物表呢?
如果算,那么,按哪个标准判断呢?
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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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听诊器还是按医疗器械执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