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人信息可以在院内互通吗?

各位老师:昨天院周例会上大家讨论一个话题“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可以通过院内信息化,让全院各科室知晓吗?一部分人觉得侵犯了隐私权,一部分人觉得不让信息流入社会,在院内互通,让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防护。各位老师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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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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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侵权了

kiwi3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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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不推荐!建议此类病人做个血液接触标识,类似多重耐药菌接触隔离标识一样还好!其实艾滋病一般途径传染不起来,无需全院互通造成恐慌

感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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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不这样做,科室内的医护人员可以,但要为病人做好保密才是,包括他的家人。

羞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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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会侵犯个人隐私了,科室内知道就可以了。

xjcrbyy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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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人的信息不需要在院内互通,科室人员知道就行,科室人员做好接触隔离,防止职业暴露。

蓝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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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应在有可能发生职业接触的范围内做好标识即可!

男丁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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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侵犯患者隐私,一旦引发纠纷,医院会很被动。

txyy_y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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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5-12-22 11:23 编辑


这当然不可以,患者可以告你们。让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防护,就是时刻牢记标准预防。

pin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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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多谢各位老师们提醒

xianxian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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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科室内部人员知道就好了,还有转科时做好交接就行了。我们医院一般是检验科打电话给我们院感科,然后我们打电话给临床护士长或监控护士,加强课内职业防护培训,防止锐器伤等,并且保护病人隐私,不要造成病区恐慌,转科时也要做好交接。

匆匆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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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老师说的互通信息是什么意思,应该知晓的科室不就是检验科、就诊科室、传染病上报科室。

毛毛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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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小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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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保护患者的隐私很重要

liu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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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内知晓做好防护就可以,其他人没必要知道,保护病人隐私。

jcyyh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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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老师的回复讨论,学习了。

王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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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病例检查单上有医务人员都明白的标志

meixiang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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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口杂,无须全院知道,只要接触的人知道就可以了。

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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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侵犯患者隐私,科内知晓做好防护就可以

百毒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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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快速回复#艾滋病病人的信息不需要在院内互通,科室人员知道就行,同时科室人员做好血液接触隔离,防止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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