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海洋 于 2017-2-7 11:02 编辑


国卫办医发【2015】43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中给药方案是:“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  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我院将原来的所有相关规定全部作了修订,现新标准《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7.6.5“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应控制在术前30min-2h”,想请教坛里的老师,您们是怎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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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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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疑惑:7.6.5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应控制在术前30 mm〜2h(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和使用疗程应合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中给药方案中对“剖宫产手术除外”,没有提出特殊要求!剖宫产手术除外不知道如何执行。

海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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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7-2-22 09:14 编辑


关于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问题,因所涉及的主要是手术用药的事宜,在这方面,药学及感染专家应该更有发言权。虽然有新法压旧法之说(指导原则是2015年8月颁布,病区医院感染规范是2016年12月颁布),但因《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制定者都是清一色的感控专家,没有药学专家参与,这是其专家团队人员结构方面的缺陷,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专家团队包括药学专家和感染治疗方面的专家,专家团队的结构更为合理;专家团队的规模而言,前者仅11人,而后者有59人。所以,《指导原则》的权威性相对而言应该更高。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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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7-2-22 09:02

关于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问题,因所涉及的主要是手术用药的事宜,在这方面,药学及感染专家应该更有发言权。 ...



老师是主张参照指导原则执行了,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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