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毒供应中心
消毒供应室院感管理督查表
张敏15863311889 回复了问题 • 2 人关注 • 21 个回复 • 2850 次浏览 • 2018-11-30 20:59
改变灭菌时间后的监测问题
小猴子波波&&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97 次浏览 • 2017-04-20 14:15
老师:您对这样的无菌包有什么要说的吗?
山东莘县中医院&&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9 个回复 • 774 次浏览 • 2017-04-19 17:59
生物阅读仪
lyluoxiuhua&&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34 次浏览 • 2017-04-26 18:20
检验科的高压灭菌器生物监测问题
冈拉梅朵&&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3 个回复 • 578 次浏览 • 2017-04-18 17:03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重复三次空载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连续三次时间应该怎样理解?
18686195967&&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6 个回复 • 570 次浏览 • 2017-04-18 15:46
操作卡式灭菌器的人员需持证上岗吗?
柳林听风&&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9 个回复 • 752 次浏览 • 2017-04-17 19:16
消毒供应中心的《职业防护制度》
小猴子波波&&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63 次浏览 • 2017-04-17 14:22
一次性医用包布可以作为灭菌包包装用吗?
许容&&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9 个回复 • 572 次浏览 • 2017-04-17 09:48
高压氧舱的感染管理质控标准
袁小气&&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5 个回复 • 479 次浏览 • 2017-04-14 14:22
外来手术器械的清洗灭菌周期与急诊手术的矛盾如何解决?
小猴子波波&&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390 次浏览 • 2017-04-13 17:0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重复三次空载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连续三次时间应该怎样理解?
回复18686195967&& 回复了问题 • 0 人关注 • 6 个回复 • 570 次浏览 • 2017-04-18 15:46
2011年浙江省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表
社会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1 次浏览 • 2016-12-20 16:07
医疗设备仪器清洁消毒课件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91 次浏览 • 2016-12-20 15:56
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灭菌效果追溯检查反馈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15 次浏览 • 2016-12-20 15:51
器械及植入物灭菌效果追溯专项检查反馈
检查时间:2012-08-15
检查科室:麻醉手术室 骨科 消毒供应中心
检查人员:XX XXX
反馈时间:2012-08-16
1.结果通报:。。。。(见附件)
2.存在问题:
2.1 抽查发现,4份运行病历植入物灭菌未见5类化学指示物,提前放行无标识,灭菌结果难追溯.
2.2 4月16日1器械灭菌包外标识无锅次、批次;
2.3 对临床科室的污染器械回收时,在诊疗场所现场清点;
2.4 运送临床科室灭菌物品时以徒手抱送,未使用器具运送。
3.整改要求:
3.1 要求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要高度重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灭菌工作,严格执行《卫通[2009]10号》WS 310.3-2009规范要求,立即改进.
3.2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卫生部《卫通[2009]10号》中《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5.7.9.6灭菌物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做好标识。
3.3按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按照5.1中相关规定执行回收流程。
3.4按照卫生部《卫通[2009]10号》5.10条款的规定,执行无菌物品发放的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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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外来医疗
器械及植入物灭菌效果追溯专项检查反馈
检查时间:2012-08-15
检查科室:麻醉手术室 骨科 消毒供应中心
检查人员:XX XXX
反馈时间:2012-08-16
1.结果通报:。。。。(见附件)
2.存在问题:
2.1 抽查发现,4份运行病历植入物灭菌未见5类化学指示物,提前放行无标识,灭菌结果难追溯.
2.2 4月16日1器械灭菌包外标识无锅次、批次;
2.3 对临床科室的污染器械回收时,在诊疗场所现场清点;
2.4 运送临床科室灭菌物品时以徒手抱送,未使用器具运送。
3.整改要求:
3.1 要求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要高度重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灭菌工作,严格执行《卫通[2009]10号》WS 310.3-2009规范要求,立即改进.
3.2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卫生部《卫通[2009]10号》中《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5.7.9.6灭菌物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做好标识。
3.3按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按照5.1中相关规定执行回收流程。
3.4按照卫生部《卫通[2009]10号》5.10条款的规定,执行无菌物品发放的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8月16日
课件--器械清洗的重点环节管理及注意要点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79 次浏览 • 2016-12-20 15:51
培训课件-高温灭菌装载小技巧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81 次浏览 • 2016-12-20 15:49
分享:如何做好器械使用现场的预处理工作?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69 次浏览 • 2016-12-20 15:48
器械去污始于使用现场,然后在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继续。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得到使用部门的帮助,以保证器械和设备在使用后立即为去污程序做好准备。
准备过程应该从使用部门的使用现场开始,有两个重要原因:
• 在使用现场做预处理工作可以帮助延长器械的使用寿命。器械在使用过程中接触到的血液、盐等物质能够破坏掉器械保护层,加速腐蚀速度。
• 污垢和残留物一旦干结,就会比湿润的时候更难以去除,尤其是当器械有清洁工具难以进入的管腔和缝隙结构的时候。这些污垢和残留物也会损坏器械的保护层。
器械表面如果有污垢干结,那么需要花费的清洁时间也会更长。这会增加整个处理过程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延误下一次的使用。
正确的护理和处理器械、设备是每一个接触器械和设备的人的责任,而这种护理和处理正是开始于使用现场的工作人员。
使用现场预处理工作指导
使用现场进行的预处理工作并不能取代清洗过程,相反,其目的正是为了开始整个清洗过程。当用户准备运输医疗物品到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时,应该遵守以下指导原则:
• 去除明显的大颗粒污染物。在使用后应立即清理掉器械上的明显大颗粒污染物。
• 使用现场清洁应遵循制造商的指导。一些制造商会提供关于使用现场清洁的须知说明。例如,
软式纤维内镜制造商通常建议在检查结束后通过内镜的吸引管道吸入水,以预清洁残留在吸引管道内的游离碎片。器械制造商应当提供关于如何在使用现场正确地清洁器械和做好预处理工作的信息。
• 保持污染器械湿润。应该保持器械湿润,防止污垢在器械表面上干结。可以喷洒酶产品、用酶液或水浸泡、或覆盖一条湿毛巾,帮助保持器械湿润。器械应该有序排放,它们的关节(铰链)应该置于开启位置。注:如果器械浸泡在水池或溶液中,浸泡时间不应该超过允许时间,否则有可能会损坏器械的表面。此外,在运输前,必须从浸泡液中取出,以减少溅漏的风险。
• 去除一次性部件,使用正确的处置方法。一次性组件,如刀片、一次性管子、罐子等,必须去掉。锋利的器械应置于标有“生物危害”的硬壳容器里。将一次性组件从可重复使用的组件中分离出来,可以减少需要运输的污染物品的数量,同时也降低了刀片、针头之类的利器导致受伤的风险。分离一次性物品时要仔细,要确保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没有混到一次性组件中被一起丢弃(例如:有时会忘记将金属手术帘夹从一次性手术帘上取下。)
• 分拣出可复用织物。可复用的织物应该理出后装入适当的袋子或容器内。装拣时要格外小心,保小型器械不要误卷入织物中。
• 倒空容器内的液体。如果被污染的器械含有可复用的液体容器、瓶型或其他形状容器结构,应该按照医院规定将里面的液体倒出并处理。如果液体容器是一次性使用的,也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 分拣出可复用的锐器。将有尖锐的头或边的锐器,如可复用针头、刀刃、皮肤挂钩等,放置到一个单独的容器内,以便于引起注意,减少因锐器受伤的风险。
• 器械应该放到一起。整套的器械或多组件器械应该一并放好再运输到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
如果有器械被分开或被遗留下来,将会延误器械的重新组装。器械不放置到一起同时也增加了组件放错位置或丢失的风险。
将需要维修的器械告知消毒供应中心。如果器械或设备需要修理,应标上标签,这样就可以挑出它们送去维修或整修。消毒供应部门必须与最终用户合作,以保证使用现场的预处理工作是依照具体要求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各部门必须联合制定污染物品的处理程序,以保证每一个参与到这一过程的人都了解到自己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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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器械使用现场的预处理工作?
器械去污始于使用现场,然后在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继续。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得到使用部门的帮助,以保证器械和设备在使用后立即为去污程序做好准备。
准备过程应该从使用部门的使用现场开始,有两个重要原因:
• 在使用现场做预处理工作可以帮助延长器械的使用寿命。器械在使用过程中接触到的血液、盐等物质能够破坏掉器械保护层,加速腐蚀速度。
• 污垢和残留物一旦干结,就会比湿润的时候更难以去除,尤其是当器械有清洁工具难以进入的管腔和缝隙结构的时候。这些污垢和残留物也会损坏器械的保护层。
器械表面如果有污垢干结,那么需要花费的清洁时间也会更长。这会增加整个处理过程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延误下一次的使用。
正确的护理和处理器械、设备是每一个接触器械和设备的人的责任,而这种护理和处理正是开始于使用现场的工作人员。
使用现场预处理工作指导
使用现场进行的预处理工作并不能取代清洗过程,相反,其目的正是为了开始整个清洗过程。当用户准备运输医疗物品到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时,应该遵守以下指导原则:
• 去除明显的大颗粒污染物。在使用后应立即清理掉器械上的明显大颗粒污染物。
• 使用现场清洁应遵循制造商的指导。一些制造商会提供关于使用现场清洁的须知说明。例如,
软式纤维内镜制造商通常建议在检查结束后通过内镜的吸引管道吸入水,以预清洁残留在吸引管道内的游离碎片。器械制造商应当提供关于如何在使用现场正确地清洁器械和做好预处理工作的信息。
• 保持污染器械湿润。应该保持器械湿润,防止污垢在器械表面上干结。可以喷洒酶产品、用酶液或水浸泡、或覆盖一条湿毛巾,帮助保持器械湿润。器械应该有序排放,它们的关节(铰链)应该置于开启位置。注:如果器械浸泡在水池或溶液中,浸泡时间不应该超过允许时间,否则有可能会损坏器械的表面。此外,在运输前,必须从浸泡液中取出,以减少溅漏的风险。
• 去除一次性部件,使用正确的处置方法。一次性组件,如刀片、一次性管子、罐子等,必须去掉。锋利的器械应置于标有“生物危害”的硬壳容器里。将一次性组件从可重复使用的组件中分离出来,可以减少需要运输的污染物品的数量,同时也降低了刀片、针头之类的利器导致受伤的风险。分离一次性物品时要仔细,要确保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没有混到一次性组件中被一起丢弃(例如:有时会忘记将金属手术帘夹从一次性手术帘上取下。)
• 分拣出可复用织物。可复用的织物应该理出后装入适当的袋子或容器内。装拣时要格外小心,保小型器械不要误卷入织物中。
• 倒空容器内的液体。如果被污染的器械含有可复用的液体容器、瓶型或其他形状容器结构,应该按照医院规定将里面的液体倒出并处理。如果液体容器是一次性使用的,也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 分拣出可复用的锐器。将有尖锐的头或边的锐器,如可复用针头、刀刃、皮肤挂钩等,放置到一个单独的容器内,以便于引起注意,减少因锐器受伤的风险。
• 器械应该放到一起。整套的器械或多组件器械应该一并放好再运输到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
如果有器械被分开或被遗留下来,将会延误器械的重新组装。器械不放置到一起同时也增加了组件放错位置或丢失的风险。
将需要维修的器械告知消毒供应中心。如果器械或设备需要修理,应标上标签,这样就可以挑出它们送去维修或整修。消毒供应部门必须与最终用户合作,以保证使用现场的预处理工作是依照具体要求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各部门必须联合制定污染物品的处理程序,以保证每一个参与到这一过程的人都了解到自己所发挥的作用。
医疗器械的检查与包装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01 次浏览 • 2016-12-20 15:46
感谢原创老师:分享物品装载与湿包的关系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80 次浏览 • 2016-12-20 15:44
培训课件----耳鼻喉科精密特殊器械的清洗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288 次浏览 • 2016-12-20 15:41
消毒供应室院感管理督查表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29 次浏览 • 2016-12-20 15:39
用图片说话,规范供应室处置流程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25 次浏览 • 2016-12-2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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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问题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68 次浏览 • 2016-12-20 15:16
《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试行)》要求消毒供应中心(室)应有相应的面积,其使用总面积与床位之比为0.8-1.0:1;
黑龙江省卫生厅2010年下发《黑龙江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与技术规范(试行)》中提到建议集中管理CSSD参考面积与床位比为1~1.5:1(可参照卫生部1988年供应室验收标准);
山东省2013年下发《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标准(试行)》,中指出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m2;
2010年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评价标准(试行)》,中要求建筑面积要适应医院规模、功能和未来发展规划,与床位之比达到0.7~1.0㎡︰1;河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关于建筑面积要求床位与建筑1:0.5~0.75平方米;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供应室(中心)审核验收标准中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0.9m2(参照《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00张床位以下医院最小建筑面积为70m2;
湖北省湖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评审验收标准,每100张开放床位建筑面积为70m2-90 m2。
甘肃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讨论稿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面积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计算公式建筑面积(m2)=(0.7~0.9)×床位数+50(≥800张床位×0.7,400~799张床位×0.8,<400张床位×0.9);
贵州省要求建筑面积与床位之比为0.7-0.9m2:1;
安徽省CSSD总面积与医院床位之比应达到1:0.7~0.9㎡,100张床位以下最小面积70㎡;
云南省总面积与医院床位之比应达到0.7~1.0㎡:1,100张床位以下最小面积70㎡。
广西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为1:0.5~0.7m2 ;
由上述数据看到各省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面积要求大概范围在0.5-1.0m2:1,多数集中在0.7-1.0m2:1。
同时我们看到相关的参考标准有两条,第一是1988年卫生部医院供应室验收标准,但通读整篇标准,也没有明确提及建筑面积与床位数的比例。还有《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该标准1996年12月实施,2008年进行修订,但该标准主要意义在于医院整体建设标准,对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的涉及很少。
可能读到这里大家还是没有一个具体解决建筑面积问题的答案,或者说这个问题本就没有具体的答案,但是根据相关专家及相关标准的细度,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虽然各类相关国家规范没有给出建筑面积的参考要求,但对建设位置、建筑环境及基本原则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不宜建在地下室,最好临近手术室及产房,建筑周围无污染源及通风、照明等条件已经有一部分限制。
2、必要的设备设施、空间划分。现代消毒供应中心已经不是过去的手工作坊,各种清洗、消毒、灭菌设备以及水处理系统,需要占用很大的面积;同时还要兼顾各区域划分,有实际的屏障及缓冲间等。
3、在遵照规范的限制及必要的空间后,我们要考虑医院自身现有的情况及未来发展的情况。例如现在是一个市级二甲综合医院,但手术量偏少,门诊量偏多,那未来肯定会注重发展手术室,这样消毒供应中心的就不能按照现有面积建设,要规划出未来的发展空间。
4、参考当地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为什么把这条放在最后,因为根据现有情况,各省基本都出台了各自的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但在具体的验收过程中,一是建筑面积所占分值较小,二是验收时主要检查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建筑是否能满足工作要求,对具体建筑面积很少有要求。
5、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的成立也给医院的无菌物品提供提出了另一条解决路径,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高度的集中化不仅可以减少设备资金的重复投入,也能在提高无菌物品质量的同时降低医院的风险,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查看全部
《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试行)》要求消毒供应中心(室)应有相应的面积,其使用总面积与床位之比为0.8-1.0:1;
黑龙江省卫生厅2010年下发《黑龙江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与技术规范(试行)》中提到建议集中管理CSSD参考面积与床位比为1~1.5:1(可参照卫生部1988年供应室验收标准);
山东省2013年下发《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标准(试行)》,中指出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m2;
2010年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评价标准(试行)》,中要求建筑面积要适应医院规模、功能和未来发展规划,与床位之比达到0.7~1.0㎡︰1;河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关于建筑面积要求床位与建筑1:0.5~0.75平方米;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供应室(中心)审核验收标准中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0.9m2(参照《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00张床位以下医院最小建筑面积为70m2;
湖北省湖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评审验收标准,每100张开放床位建筑面积为70m2-90 m2。
甘肃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讨论稿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面积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计算公式建筑面积(m2)=(0.7~0.9)×床位数+50(≥800张床位×0.7,400~799张床位×0.8,<400张床位×0.9);
贵州省要求建筑面积与床位之比为0.7-0.9m2:1;
安徽省CSSD总面积与医院床位之比应达到1:0.7~0.9㎡,100张床位以下最小面积70㎡;
云南省总面积与医院床位之比应达到0.7~1.0㎡:1,100张床位以下最小面积70㎡。
广西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为1:0.5~0.7m2 ;
由上述数据看到各省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面积要求大概范围在0.5-1.0m2:1,多数集中在0.7-1.0m2:1。
同时我们看到相关的参考标准有两条,第一是1988年卫生部医院供应室验收标准,但通读整篇标准,也没有明确提及建筑面积与床位数的比例。还有《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该标准1996年12月实施,2008年进行修订,但该标准主要意义在于医院整体建设标准,对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的涉及很少。
可能读到这里大家还是没有一个具体解决建筑面积问题的答案,或者说这个问题本就没有具体的答案,但是根据相关专家及相关标准的细度,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虽然各类相关国家规范没有给出建筑面积的参考要求,但对建设位置、建筑环境及基本原则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不宜建在地下室,最好临近手术室及产房,建筑周围无污染源及通风、照明等条件已经有一部分限制。
2、必要的设备设施、空间划分。现代消毒供应中心已经不是过去的手工作坊,各种清洗、消毒、灭菌设备以及水处理系统,需要占用很大的面积;同时还要兼顾各区域划分,有实际的屏障及缓冲间等。
3、在遵照规范的限制及必要的空间后,我们要考虑医院自身现有的情况及未来发展的情况。例如现在是一个市级二甲综合医院,但手术量偏少,门诊量偏多,那未来肯定会注重发展手术室,这样消毒供应中心的就不能按照现有面积建设,要规划出未来的发展空间。
4、参考当地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为什么把这条放在最后,因为根据现有情况,各省基本都出台了各自的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但在具体的验收过程中,一是建筑面积所占分值较小,二是验收时主要检查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建筑是否能满足工作要求,对具体建筑面积很少有要求。
5、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的成立也给医院的无菌物品提供提出了另一条解决路径,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高度的集中化不仅可以减少设备资金的重复投入,也能在提高无菌物品质量的同时降低医院的风险,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这是我院止血带、湿化瓶、呼吸机进入供应室处理流程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23 次浏览 • 2016-12-16 15:05
word版本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3部分: 》(WS310.1-3-2009)
感控资讯 • dearhang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40 次浏览 • 2016-12-16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