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手术后的颅内感染与切口感染

有这样一个病例:2016年12月31日行开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一类切口),1月8日已明确有颅内感染,,1月13日行颅脑伤口二期缝合术,就是明确也有切口感染。那我的问题是:报了细菌性脑膜炎、脑室炎,切口感染还需重复报告吗?也查阅相关标准,经验不足,请大家指导。

中枢神经系统


一、细菌性脑膜炎、脑室炎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发热、颅高压症状(头痛、呕吐、婴儿前囟张力高、意识障碍)之一、脑膜刺激征(颈抵抗、布、克氏征阳性、角弓反张)之一、脑脊液(CSF)炎性改变。

2.发热、颅高压症状、脑膜刺激症、及脑脊液白细胞轻至中度升高,或经抗菌药物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脑脊液恢复正常。

3.在应用抗生素过程中,出现发热、不典型颅高压症状体征、脑脊液白细胞轻度增多,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⑴脑脊液中抗特异性病原体的IgM达诊断标准,或IgG呈4倍升高,或脑脊液涂片找到细菌。

⑵有颅脑侵袭性操作(如颅脑手术、颅内穿刺、颅内植入物)史,或颅脑外伤或腰椎穿刺史。

⑶脑膜附近有感染灶(如头皮切口感染、颅骨骨髓炎等)或有脑脊液漏者。

⑷新生儿血培养阳性。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脑脊液中培养出病原菌。

2.脑脊液病原微生物免疫学检测阳性。

3.脑脊液涂片找到病原菌。

手术部位


一、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临床诊断

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

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

1.创口包括外科手术切口和意外伤害所致伤口,为避免混乱,不用"创口感染"一词,与伤口有关感染参见皮肤软组织感染诊断标准。

2.切口缝合针眼处有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不属于切口感染。

3.切口脂肪液化,液体清亮,不属于切口感染。

二、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它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三、器官(或腔隙)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有植入物手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除皮肤、皮下、深筋膜和肌肉以外)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 引流或穿刺有脓液。

2.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器官(或腔隙)感染的证据。

3.由临床医师诊断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

1.临床和(或)有关检查显示典型的手术部位感染,即使细菌培养阴性,亦可以诊断。

2. 手术切口浅部和深部均有感染时,仅需报告深部感染。

3.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或腔隙)感染,不须再次手术者,应视为深部切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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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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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报中枢神经系统比较贴合临床。

不应该重复报

衣带渐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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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该报器官腔隙感染吧?

黔西南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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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三楼老师的看法、、、

liu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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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应该报一人两例次感染。

t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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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2个感染吧。就是加报一个深部切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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