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血液透析室隔离有关问题的困惑

本帖最后由 闲书 于 2016-11-7 13:50 编辑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中《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三十四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个人认为:根据这几类病的传播途径以及本规范要求,仅分区也是符合要求的,但为什么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专家必须要求进行物理隔离?期待各位老师、专家给予指导。欢迎各位跟帖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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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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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丫头 发表于 2016-11-1 15:17

物理隔断么,我的理解就是要建一堵墙,或者建一个隔板,把分区实质性的体现出来。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



嗯,就是明丫头老师说的这个意思

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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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搞清楚血透患者感染的根本原因,这样的要求也算是多道防线吧

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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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新建的血透治疗区域阳性和阴性之间也被要求必须建物理隔断!

三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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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书 发表于 2016-11-7 13:53

我感觉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搞清楚血透患者感染的根本原因,这样的要求也算是多道防线吧



关键还是个意识问题,重点在执行,谢谢

禅静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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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问题得结合国情、结合实际来考虑。

一些发达国家、发达地区不分机、不分区,感染暴发也不见得比国内多。这是为什么呢?!

这不是一个一刀切的问题,也是说不清的问题吧。

小猴子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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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斑斑所说的物理隔离是指哪些?

明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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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子波波 发表于 2016-11-1 14:08

不知斑斑所说的物理隔离是指哪些?



物理隔断么,我的理解就是要建一堵墙,或者建一个隔板,把分区实质性的体现出来。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因为我们医院也收到卫监的整改通知,最后在梅毒区域添了一个隔断。

沧浪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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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猜想,加强物理隔断,可能是提醒加强隔离意识。

小猴子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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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丫头 发表于 2016-11-1 15:17

物理隔断么,我的理解就是要建一堵墙,或者建一个隔板,把分区实质性的体现出来。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



那我觉得这种隔断除了起到像沧浪之水斑斑说的加强意识外,根本无法起到隔离,而且,这几种病的传播方式非空气传播,虽然有声音说可以产生气溶胶,但无循证学的文献报道

夲宮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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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隔离是什么意思,没听谁过。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三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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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子波波 发表于 2016-11-1 14:08

不知斑斑所说的物理隔离是指哪些?



用实体墙隔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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