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中,你为“有资质的公司”纠结过吗?

医疗废物相关规定中写到:“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专家说“需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且不得用于原用途”。
     
     您是否因为这个问题纠结过?

     这些资质指的是什么资质呢?

     这些有资质的的公司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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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呀,我们现在也没找到有资质的公司,还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在网上查询,有的城市环保局都有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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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过,后来市里规定了一家公司,与其签订合同,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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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市有市政府指定的,环保局和卫生局下文的公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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